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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2023年秋季安徽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皖发改价费〔2023〕422号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各市发展改革委、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有关出版、发行单位:

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及原省物价局、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重新核定中小学教材印张价格的通知》(皖价费〔2018〕72号)规定,在保持印张价格不变的情况下,现将核算的2023年秋季全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严格执行。 

有关出版、发行单位要严格落实教材用纸标准,保证印刷装订质量,做好教材价格公布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发展改革和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材价格和技术标准的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要提请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新闻出版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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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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