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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市2023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未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通告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有效防范养老金被冒领等行为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社险函〔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在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内进行一次资格认证。

目前,市直及南谯区共2235名待遇领取人员(详见附件1)超过12个月未认证且通过各种信息手段均无法联系核实。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请11月26日前通过“皖事通”或“老来”APP完成自助认证(操作指南见附件2),不能或不会自助认证的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街道社区或市社保中心(丰乐大道624号)一楼退管科进行现场认证。

公示期满如仍未完成认证手续,将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暂停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市社保中心退管科咨询电话:0550-3029078

 

滁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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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未进行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名单(2235人)》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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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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