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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郑有保、徐正玲、薛玉苍 辞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4年4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郑有保、徐正玲、薛玉苍辞去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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