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冯祝苗
冯祝苗,女,1981年12月生,中共党员,滁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冯祝苗从检15年始终奋战在司法办案一线,审查基层院刑事判决1000余份,发现抗诉线索并指导基层院抗诉成功案件30余件。以慈母之心关爱涉案未成年人,打造“助苗护未”未检工作品牌,深入分析、调研,指导各基层院发挥未检“四大检察”职能作用,有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加班加点制作、打磨课件,积极给在校学生传播法治理念,系好未成年人第一颗“法治扣子”。潜心开展实务研究,多次参与省级课题研究,入选全国重罪检察调研理论人才库。冯祝苗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标兵、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个人、滁州市先进工作者荣誉,以她名字谐音命名的“助苗护未”党建品牌入选全省基层党组织“一支部一品牌”百优案例。
坚守公平正义的“司法工匠”
从检15年来,她始终初心不改、使命不怠,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全力答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答卷,她逐渐从初出茅庐的检察新兵成长为刑检一线的业务标兵、未检“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的行家里手。她审查基层院刑事判决1000余份,发现抗诉线索并指导基层院抗诉成功案件30余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她指导基层院办理黑恶案件80余件,承办涉黑恶案件16件,在办理省院挂牌督办的代某某等21人涉黑案过程中,她和专案组成员白加黑,放弃端午假期,全力攻坚。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奋战,最终完成了该犯罪组织结构层级、犯罪事实等证据链的构建,制作出1213页、69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和40页、2万余字的起诉书,如期提起公诉。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个罪名,判处该涉黑组织首要分子代某某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9年6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在指导基层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她敏锐地发现存在黑恶势力刻意招募、拉拢未成年人情形。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不受黑恶势力侵害,她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向当地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职尽责,合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守护亭城未来的“未检妈妈”
作为市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冯祝苗带领全市未检干警积极履职,主动作为,以打造“助苗护未”未检工作品牌为抓手,用心用情做好各项工作,获得上级院充分肯定,业务考评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滁州市检察机关共有5个集体、5名个人获省、市通报表扬。
针对违法为未成年人文身、旅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以及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社会综合治理问题,指导各基层院充分发挥未检“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综合履职,先后指导办理了全省首例违法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其中,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2023年度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7件案件入选全省未检典型案例,3件案件入选全省未检综合履职参考案例。
针对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她认真思考、深入调研,撰写多篇调研分析报告,2次获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她通宵达旦制作、打磨课件,用心用情给在校学生“授业解惑”,积极传播法治理念,系好未成年人第一颗“法治扣子”。她认真参与《滁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专家论证、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查验,因案受困未成年人综合救助帮扶,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2021年12月,她带领的滁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她主创制作的未检微动漫《小未的未来》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微动漫十佳作品奖。以她的名字谐音命名的“助苗护未”党建品牌入选全省基层党组织“一支部一品牌”百优案例。
投身实务研究“业务标兵”
2018年,斩获“滁州市优秀公诉人”的她,被选拔参加安徽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竞赛。为了充分展示滁州公诉人风采,还在哺乳期的她克服各种困难,全身心备赛。每天晚上,将孩子哄睡后,学习到凌晨。竞赛时,她以总分第二名的成绩脱颖而出,取得“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标兵”称号。办案之余,她笔耕不辍,及时总结滁州市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自行补充侦查、扫黑除恶、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先后编发了多篇信息。她立足司法办案,潜心开展实务研究,曾多次参与省级课题研究以及省市院组织开展的案例研讨、业务论坛等活动。2020年,她参与撰写的省级研究课题“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机制研究”被最高检主办刊物《检察工作》采用。2021年7月,她入选全国重罪检察调研理论人才库。2023年10月,她入选首批安徽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