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关于王棉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4年12月28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 棉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徐正先的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8日
02
关于张明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4年12月28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 明为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张 冶的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8日
03
关于于文峰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4年12月28日,凤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文峰为凤阳县人民法院刘府人民法庭副庭长;张超为凤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免去:
王仕利的凤阳县人民法院小岗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传利的凤阳县人民法院府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于文峰的凤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凤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