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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以下地点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予公告。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自2026年1月11日起,对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采集证据并处罚

禁左抓拍设备:

天长市新河北路与珠湖路交口限时左转(新河北路桥)

违停抓拍设备:

天长市永福路实验中学段

天长市永福路天长中学段

天长市新河路天发广场西门段

天长市秦栏北路东方红郡西门段

天长市天康大道炳辉天桥段

不系安全带、接打手持电话抓拍设备:

天长市G345国道374km+50m仁和收费站卡口(仁和)

天长市G345国道370km+150m扬州交界卡口(秦栏)

天长市S433省道65km+100m井亭村卡口(金集)

天长市X135线20km仁金路治超卡口(金集)

天长市X136线8km牧湖村卡口(仁和)

天长市X139线13km+700m关郑路卡口(冶山)

天长市X126线26km+600m大石路卡口(大通)

天长市X127线22km+100m刘跳村卡口(大通)

天长市X131线10km+600m双柳卡口(大通)

天长市X131线24km+300m八墩卡口(张铺)

交警提示:道路临时停车应即停即走,严禁违规停放;机动车行经非机动车道时,禁止逆向行驶,车辆进出应遵循右进右出原则;驾车上路行驶须按规范使用安全带,确保安全带从肩部斜跨前胸至腰髋部,严禁将安全带压于胳膊下方;驾车时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实施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天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6年1月4日

责任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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