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一直是居民关注的焦点。滁州网曾多次报道过业主抱怨物业收费不合理的问题。今年9月,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联合下发通知,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进行了一些调整。从10月份起,已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明确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收费标准仍按现行标准执行。普通住宅小区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后,方可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收取的车位场地使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所得收益可以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和纳入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滁州:物业费收多少,业主有了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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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eng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