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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质量奖出新政,奖金高达40万元

日前,市政府印发新的《滁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该办法经第3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又出新招。

设立市长质量奖是为了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评选在质量管理、社会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管理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社会的综合实力,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

滁州市政府为加快推进我市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此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滁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是在老的办法的基础上修订的,新办法规定市长质量将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不超过5家企业,每家奖励40万元。新办法还把评选范围从产品生产、工程建设向服务业进行了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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