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关键词 公办养老机构
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先要接受评估
现实问题——
由于床位有限,公办养老机构“一票难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
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应设置专护区,优先保障政府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老年残疾人护理需求。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优先解决经济困难的重度残疾老年人的托养需求。
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申请进入公办养老机构的老人首先需要接受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老人的身体情况及家庭经济状况,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安排轮候。
改革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和运营体制。公办养老机构可以利用闲置床位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但不得改变公益性质,服务收入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制定社会力量运营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公建民营。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允许公办养老机构以设施设备等作价入股,与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组改制,发展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养老机构。探索以县区为单位的公办养老机构资产统一管理和运营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稳妥地将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
到2017年,县级以上公办养老机构全部实现“管办分离”。
支持研发和应用居家智能养老系统,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合理设置与社区平台、专业机构的服务接口,建设“虚拟养老院”,到2020年,虚拟养老院服务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
虚拟养老院就是政府建立一个信息服务平台,当老年人有服务需要时,拨一个电话给信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就会按照老年人的要求,派服务企业员工上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同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到2017年,在全省2000户家庭中试点安装智能养老服务设备。发展智能化养老机构,到2020年,在全省40%的养老机构中推广应用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安全防护等物联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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