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宿州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涉嫌受贿一案。
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9 年至2014 年间,被告人蒋昌盛在任淮南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淮南市凤台县县委副书记、毛集试验区工委书记、区人大工委主任,潘集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淮南市市委常委、宿州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直接或者通过家人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00 余万元。蒋昌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
昨天的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蒋昌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吕昊 樊朝勇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郭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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