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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一包工头拖欠42名工人工资 独自领走500万

据大江晚报讯 “包工头”臧某拖欠42名工人的工资,无视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令,为逃避支付劳动报酬还玩起了失踪。近日,三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了这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被告人臧某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依法判刑。

2013年,臧某通过芜湖某建筑公司承包了三山区某工地瓦工工程,随后雇佣数十名工人前来工作。至2015年,臧某先后自发包方处结算工程款多达500余万元,在扣除成本后本应及时向工人支付工资,但其多方拖欠直至工程竣工结算完成,仍拖欠42名工人工资二十八万九千元。

2015年底,工人们在多次索要无果后向三山区人社局反映,该局迅速开展工作,多次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臧某前来处理并履行清偿义务,但臧某均以敷衍甚至拒接电话方式多次推诿。三山区人社局遂向其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在12月28日前支付拖欠工资,但臧某置之不理,仍未按期支付所拖欠工人工资并逃匿。

最终,公安机关在臧某老家六安将其抓获归案。面对触犯刑责的后果,臧某后悔不已,归案后主动与其家属一道将欠下的工人工资全部付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臧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三山区人社局依法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发后,臧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宣判前支付所欠工资,从轻处罚。

鉴于被告人臧某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根据被告人臧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原标题:不给工资玩失踪 领受刑罚悔已迟

责任编辑:朱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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