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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不合 安徽颍上男子点燃父亲的房子

因为父亲没有给自己操办婚事,阿辉一直耿耿于怀。酒后,他来到父亲的住处,点燃了屋内的一件衣服,火苗很快蔓延,最终将五间房屋及家具等物品烧毁。最终,阿辉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获刑,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 

事情发生在颍上县五十铺乡某村,村民赵文强在远离村子的承包地上搭建了五间简易房,自己和年迈的母亲住在那里。

去年6月的一天中午,吃过午饭,赵文强的儿子阿辉酒后来到那里,没有敲门,就用脚踢开了房门。听到动静,奶奶斥责了他几句。没想到,一言不合后阿辉恼羞成怒,随即点燃了屋内的一件衣服,火苗很快蔓延,将五间房屋及家具等物品烧毁。

经鉴定,五间损毁的房屋价值约1.5万元。案发当天,阿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 原来,多年前,阿辉与女友相识并同居,生育有两个孩子。由于家境不好,赵文强没有给他们操办婚事,为此,阿辉一直耿耿于怀。当天喝了酒后,想到此事,一时气愤的他做出了这样的错事。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阿辉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赵文强表示放弃索赔的请求,对儿子的犯罪行为谅解,并请求法庭对儿子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辉处置亲情矛盾不当,以烧房屋、泄愤为目的,放火毁灭了父亲的住宅,价值约1.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阿辉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向侦查人员供述了犯罪经过,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日前,法院以被告人阿辉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原标题:一言不合 儿子点燃父亲的房子 事发颍上

责任编辑:朱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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