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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6年12月30日合肥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董江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晓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海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栾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倩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方玮韡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余海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鄢隆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俊山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江玲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唐义干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有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沈良琪、李传长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责任编辑:章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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