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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让患者无忧

滁州网讯 “多亏了居民大病保险,否则我的家庭怎能承受如此高额的医疗费,也许早就放弃治疗了……”这是天长市石梁镇参保居民大病患者段某的父亲发自肺腑的心声。段某2014年被确诊为白血病后,医疗费用已花费109.3万元,其中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22.4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59.72万元,补偿总比例达到75.16%,极大地缓解了她的家庭负担。据悉,截至今年6月,该市近三年已发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赔付520人共5757人次,基金补偿达1170.78万元,极大地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天长市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这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拓展和延伸基本医保的功能,切实解决大病患者的特殊困难,参保人员只要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就自动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不设封顶线,医疗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实现人员全覆盖,所有城镇医保参保居民都自动参保大病保险;病种全覆盖,不论何种大病,只要年度内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达到起付标准以上均可享受;药品全覆盖,凡不在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费药品,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通过补偿,居民医保大病人群基金支付比例由52%提高至68%,整体补偿率提高了16个百分点。  (姜 阳)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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