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记者王晗笑 通讯员吕 鑫)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水平,确保民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完善基层民政机构设置。在县级民政部门成立民政服务中心,负责所有民政服务工作业务统筹;整合救助帮扶、优抚优待、社会事务等资源,综合协调,统一受理,构建政策落实和托底救助网络;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设置民政所(办)。建立健全以县民政服务中心为主导,乡镇民政办(所)和村(居)民政服务站为依托,先进信息化手段为支撑,覆盖县乡村三级民政为民服务网络。
增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每个乡镇民政办(所)配备3至5名专职民政工作人员;每个村(居)配备1名民政专干,专职从事各项民政工作。截至目前,8个县(市、区)共设置民政所(办)157个,工作人员405名;村级民政专干达1168名。
落实基层民政工作经费。民政办(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按相关规定由县级财政统一保障。建立救助基金,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赠和安排一定比例福彩公益金方式,设立救助基金,保障各级民政工作顺利开展。
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和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综合施策、托底救助机制,完善“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民政为民服务的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