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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建立“林长制” 实现林“长治”

2017年12月1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滁州市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美丽滁州提供制度保障。现就该工作方案进行政策解读。

问:我市建立林长制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健全森林(湿地)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湿地)永续经营。2017年12月底前,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建设美丽滁州提供制度保障。

到2021年,全面完成植树增绿,森林资源提质增效行动计划和积极创建森林城市(城镇、村庄)行动(简称“两增一创”),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市林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发展活力明显提高,产业结构明显合理,发展方式明显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生态、产业强市地位初步建立,建设成果全民共享。到2030年,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更好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为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

问:建立林长制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林木采伐限额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构建以公益林为基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为重点的自然保护体系。到2021年新增湿地面积4.5万亩,湿地总面积达到140.5万亩,湿地率达到7%。

二是推进城乡造林绿化。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深入推进森林城市(镇)、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和园林绿化建设。坚持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见缝插绿相结合,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力度。着力实施江淮分水岭增绿行动、石质山地造林攻坚行动等七大增绿行动,到2021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75万亩,退化林修复7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以上。再创建省级森林城市3个,省级森林城镇52个,省级森林村庄579个,省级森林长廊400公里,省、市现代林业示范区50个。成功创成国家森林城市。

三是提升森林质量效益。聚力发展薄壳山核桃木本油料产业、麻栎生物质能源产业、杜仲新兴战略产业、乡土特色苗木产业、森林旅游(康养)产业、林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和林下种养业等七大产业,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到2021年,完成森林抚育200万亩,森林蓄积量净增加530万立方米,总蓄积量达到2200万立方米,林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林农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均增长10%。

四是预防治理森林灾害。建立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决策支持、应急处置系统,健全森林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加强预测预警预防,有效治理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危害,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4.6‰以下。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加快完善地方林业法规体系。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林地、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问:林长制的组织体系构成是怎样的?

答:一是分级设立林长。建立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林长制体系。二是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三是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市级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承担全面建立林长制的总指挥、总督导职责。县级负责本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基层护林组织体系。

同时,明确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组织研究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明确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明确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问: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在资金保障上,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加大林业建设项目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林业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在机制建立上,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全市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在考核问责上,将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在社会监督上,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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