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命:
朱全胜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常 盛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虞浔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庄庆文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 斌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从军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坤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浩东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松平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永昌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 堃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宋金友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学佳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华勇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翠芳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程 郁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闫凌云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