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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布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安徽省人民政府网消息,刚刚,安徽省统计局发布安徽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2018〕18号)要求,我省开展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依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省境内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以及全省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全省普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0.22%,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安徽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81.33万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6万个,增长130.3%;产业活动单位94.45万个,增加49.95万个,增长112.2%;个体经营户378.82万个,增长39.3%(详见表1-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4.21万个,占29.8%;制造业11.27万个,占13.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06万个,占11.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4.34万个,占4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0.92万个,占10.8%;住宿和餐饮业38.08万个,占10.1%(详见表1-2)。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69.97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43.4万个,增长163.3%;行政事业单位法人3.24万个,增加0.14万个,增长4.7%;社会团体法人1.31万个,增加0.28万个,增长26.9%;其他法人6.81万个,增加2.19万个,增长47.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66.17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221.45万人,增长19.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499.68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658.27万人,增加15.16万人,增长2.4%;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707.91万人,增加207.64万人,增长41.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846.06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69.2万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62.86万人,占26.6%;建筑业260.25万人,占19.1%;批发和零售业139.13万人,占10.2%。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44.1万人,占40.7%;住宿和餐饮业99.21万人,占11.7%;建筑业94.63万人,占11.2%(详见表2-1)。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8368.5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1.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8.3%。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5892.6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0.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9.3%。

2018年,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88310.8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7.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2.2%(详见表3-1)。

 

四、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19499个,比2013年末增长56.7%;从业人员399.4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6.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234个,制造业11265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608个,分别占1%、94.3%和4.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金属制品业行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9.3%、7.7%和7.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5.8%,制造业占90.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3.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纺织服装服饰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8.5%、7.6%和7.5%(详见表4-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480.0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7.6%。负债合计23561.6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151.06亿元(详见表4-2)。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2462个,从业人员260.2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8.6%和1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2.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8.6%,建筑安装业占13.4%,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5.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56.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1.1%,建筑安装业占6.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6.2%(详见表5-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439.6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5.5%。负债合计5879.9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75.53亿元(详见表5-2)。

 

六、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42063个,从业人员139.1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4.2%和5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7.8%,零售业占52.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8.2%,零售业占51.8%(详见表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117.7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7.9%。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658.29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59.46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3.8%和56.4%。负债合计6656.5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087.26亿元(详见表6-2)。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4256个,从业人员50.6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2.9%和19.9%(详见表7-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286.0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4.4%。负债合计4669.7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56.09亿元(详见表7-2)。

 

八、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6731个,从业人员24.3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4.8%和27.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5.6%,餐饮业占74.4%。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1.7%,餐饮业占68.3%(详见表8-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819.3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2.3%。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4.44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4.9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1%和45.2%。负债合计475.34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410.43亿元(详见表8-2)。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0274个,从业人员26.37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07.3%和153.6 %(详见表9-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5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3.9%。负债合计691.4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72.4亿元(详见表9-2)。

 

十、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3263个,从业人员52.12万人(详见表10-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667.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92.42亿元(详见表10-2)。

 

十一、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26610个,比2013年末增长114.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294个,物业管理企业8838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8035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9.9%、113.7%和284.8%。

2018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41.13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48.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5.74万人,物业管理企业18.36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24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6.4%、68%和194.4%(详见表11-1)。

 

2018年末,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4401.1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5.7%。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32940.4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353.93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80.37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8.4%,116%和140.8%。负债合计26705.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585.56亿元(详见表11-2)。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9418个,从业人员77.0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1.3%和163.5%(详见表12-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1.8%,商务服务业占88.2%。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8.2%,商务服务业占91.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645.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0.2%。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4.65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370.55亿元。负债合计20190.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91.16亿元(详见表12-2)。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41984个,从业人员33.91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0008个,从业人员30.47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5.3%和113.6%(详见表13-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96.8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4%。负债合计1182.1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4.52亿元(详见表13-2)。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424个,从业人员11.51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1.1%和37.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53个,从业人员3.12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3.6 %和3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85.3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80.2%。负债合计2130.5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4.0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70.89亿元,比2013年增长6.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4.8亿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629个,从业人员13.6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04.2%和114.1%(详见表15-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63.5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61.2%。负债合计151.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0.69亿元(详见表15-2)。

 

十六、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教育法人单位25504个,从业人员83.97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9.4%和12.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806个,从业人员68.5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5.4%和3.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3.49亿元,比2013年增长89.3%。负债合计129.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6.73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550.6亿元,比2013年增长48.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320.16亿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1560个,从业人员42.68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4.8%和2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127个,比2013年末下降10.1%,从业人员33.44万人,增长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4.94亿元,比2013年增长335.2%。负债合计167.4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3.68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645.52亿元,比2013年增长82.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110.1亿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省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1352个,从业人员14.0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1.2%和50.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760个,比2013年末增长0.9%,从业人员2.39万人,下降20.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4.53亿元,比2013年增长134.6%。负债合计380.1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7.2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37.54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4.81亿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省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2752个,比2013年末增长10.7%;从业人员83.97万人,下降2%。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025.23亿元。

二十、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765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5.4%。其中,新材料产业946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9.9%;节能环保产业873个,占18.3%;高端装备制造业821个,占17.2%;生物产业779,占16.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643个,占13.5%;新能源产业390个,占8.2%;新能源汽车产业331个,占6.9%;数字创意产业19个,占0.4%。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省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456个,比2013年末增长73.1%;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7.8%,比2013年提高2.4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99.14亿元,比2013年增长228.9%;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1.1%,比2013年提高7.9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54%,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17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919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276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143.1%和175%;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6.5%,比2013年提高5.4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468个,比2013年增长88.6%,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3.8%。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10.67万人年,比2013年增长24.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497.3亿元,比2013年增长100.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3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20-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5.66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62万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72%和140.9%;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46.2%,比2013年提高13.2个百分点。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省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8.13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31.7%;从业人员68.24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33.6%;资产总计5960.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42%。

2018年末,全省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7.57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143.3%;从业人员63.76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41.3%;资产总计5777.4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2.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49.01亿元,比2013年增长75.4%。

   2018年末,全省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0.57万个,比2013年末增长42%;从业人员4.48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24.9%;资产总计183.4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4%;全年支出(费用)85.74亿元,比2013年增长2.3%。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年末资产、本年费用,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5]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6]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8]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9]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0]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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