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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1市获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

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公布去年第四季度各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16个市产生生态补偿资金合计962万元。其中,11个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六安获得补偿金最多,达270万元。

前年7月起,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实施。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对各设区市实行季度考核,以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季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细颗粒物不降反升的市,向省级财政上缴生态补偿资金。上缴资金纳入省级生态补偿资金,用于补偿空气质量改善的设区市。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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