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安徽新闻 > 正文

安徽印发最新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最新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对Ⅳ级、Ⅲ级响应条件进行了一定的调整。2017年6月24日印发实施的《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应急响应分级有哪些?响应条件分别是什么?

根据最新的应急预案,安徽将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经记者梳理,“大别山区或皖南山区前期土壤饱和,预报未来24小时发生区域性暴雨、大暴雨”不再列为Ⅳ级响应条件,“大别山区、皖南山区前期土壤饱和,预报未来24小时发生区域性大暴雨、特大暴雨”不再列为Ⅲ级响应条件。

预案明确,安徽进一步打造全省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将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队伍、物资等数据统一汇入平台并动态更新,与省相关部门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同时,统一规划和布局信息传输渠道,建立多部门共享的全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并建立防汛抗旱业务应用系统,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此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抗旱)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汛(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调用专业防汛抢险队或抗旱服务队,由申请调用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记者 王骏超)

 

责任编辑:陈姝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