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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争当新时代好法官

——记“全国模范法官”、明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学讲

他是一名来自基层、扎根基层的热血青年,大学毕业后他主动选择到基层法庭工作;他是一名忠于法律、心系群众的人民法官,数十年来一直与基层群众打交道,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从事基层审判工作30年,他始终以“为老百姓多做几件实事”作为自己的朴实信念,积累探索出“小法庭,大服务”“少讲困难,多想怎么办”的为民理念,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被辖区群众亲切称为“乡村法官”“亲民法官”“泥腿子法官”……他就是“全国模范法官”、明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学讲。

扎根基层 情系群众

刘学讲出生于明光市桥头镇肖刘村,大学毕业后他主动选择到偏僻落后的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法庭工作。当记者询问他为何选择基层法庭时,他说:“我是农民的儿子,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我知道农民打个官司有多么不容易。”在潘村法庭工作期间,他带领该庭实现了“五无”和“四高三低”的工作目标。为此,潘村法庭先后荣获“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滁州市优秀法庭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他自己也成为群众和领导心目中的“放心庭长”。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刘学讲始终一丝不苟地审理好一个又一个看似细小,却关系农村和谐稳定的案件。2011年夏天的一个中午,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拄着拐杖,步履蹒跚地来到法庭,诉说女儿不但不尽赡养义务,还狠心地将其殴打一顿赶出家门,以至流落街头,居无定所,请求法庭予以处理。听了老人的诉说,刘学讲立即予以口头立案,尔后小心翼翼地将她扶上警车,亲自将其护送回家。经过耐心辨法析理,其女儿最终低头了,流泪了,诚恳履行了赡养义务。

刘学讲常说:“一名法官一生中可能要审理几千起案件,但对于老百姓来说,一生中可能只打这么一次官司。老百姓的事进了法庭就不是小事,都要当大事来办。”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刘学讲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司法为民,把老百姓利益切实放在首位,把最平凡的事做好。“当法官就要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无冤案、无错案,否则就愧对法官的光荣称号。”这是他的座右铭。20多年来,他始终把公正高效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与时俱进 勇于创新

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多是家长里短、邻里纠纷之类的家务事,要取得好的社会效果,必须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深入群众内心,研究调解艺术。在办案方式上,他突出一个“活”字,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把调解贯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着力化解矛盾,追求最佳效果。经过多年积累,刘学讲总结出了“唤起旧情法、冷处理法、拉家常法、过错调解法、全程调解法、多元调解法、人性化调解法、效率优先调解法、五心调解法”等多种调解经验。同时,他还自编了《百字调和歌》《离婚案件调和歌》发给来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对案件调解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多年来,他所审结的调解案件无一例申诉、反悔现象发生。

刘学讲常说,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为此,他在工作中探索出了“一周结案制”;为了让群众“少花一分钱,少跑一趟路”,他带领同事们开设了“村法官工作室”“田间法庭”“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及“黄昏流动法庭”等;此外,他还创新推出“便民服务联系卡”制度、“督促履行”制度、“离婚缓和期”回访制度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走上领导岗位后,刘学讲同志仍处处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冲锋在前,敢想敢为,建立关心关爱干警“六必谈”“四个一定”等机制,干警能干想干肯干风貌全面激发,全院上下一根绳、一条心,工作业绩逐年提升,明光市人民法院先后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刘学讲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受到省、市各类表彰二十余次。

责任编辑:tan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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