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决定 2021-10-20 09:03 南谯人大 扫描到手持设备 字号: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决定 (2021年10月18日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金文的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相关阅读 关键词: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免职决定2021-10-20 南谯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决定2021-10-20 滁州一地最新人事任免2021-06-02 责任编辑:郭新星 复制网址 打印 收藏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