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通告 2023-08-30 10:37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扫描到手持设备 字号: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下列零售药店予以终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公示如下: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5日 相关阅读 关键词: 药店 零售 精简流程,零售药房“一步准营”2023-05-05 关于2023年度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2023-04-07 凤阳一药店为居民免费发放退烧药2022-12-28 关于定远县零售药店线下供应退热药品的通告2022-12-26 政府积极引导 市民有序购药2022-12-22 市烟草专卖局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2022-12-15 我省肉蛋菜价格继续下降2022-11-29 11月首周猪肉蔬菜价格回落2022-11-07 明光市烟草专卖局开展专项普法活动2022-08-04 人车齐上阵 战“疫”显担当2022-04-06 责任编辑:郭新星 复制网址 打印 收藏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