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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1处电子抓拍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实施办法,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用一处闯红灯抓拍设备,拟定于2023年10月23日开始投入使用。现将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设置地点公示如下,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特此通告。

 

明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责任编辑:郭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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