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全媒体记者包增光)近年来,明光市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区域治理现代化核心引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该市高度重视并积极强化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保障。2019年,明光市就出台政策,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法定权限和报备要求,规定未经确定并公布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以本单位、本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该市严格按照《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环节严格把关,没有经过合法性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得上会研究,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
明光市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服务、法治保障、法治支撑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刚性约束,将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融入审查标准并强化应用,落实涉企政策听取意见程序,督促起草单位听取企业代表、行业协会意见,提示、督促起草单位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十余次。该市及时梳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清理不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等专项工作,共梳理排查文件53件,废止涉企规范性文件2件,为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全力打造基层立法工作“明光品牌”,该市不断提升基层群众对立法工作直接参与度,不断拓宽听取民意渠道,保质保量将基层意见反馈到明光市级人大及滁州市相关部门。今年以来,明光市参与安徽省16件法规草案意见征求工作,同时结合明光实际提出意见建议18条,较好发挥立法联系点的桥梁纽带作用。该市还将基层单位有关立法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上级有关部门,努力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同时根据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现行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目前已将50余件规范性文件,录入安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