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4000块钱虽然不多,但我要了好久,终于拿回来了,感谢法官!”近日,天长市法院汊涧法庭调解室,拿到退回的运费后,王某感慨地对法官说。近日,天长市法院汊涧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因运费支付引发的纠纷,法官通过前置调解,快速化解了双方矛盾。
王某因货物运输需要,通过线上平台委托杨某承运。按约定,王某在运输前向杨某预付了4000元运费。货物安全送达结算时,王某一时疏忽,未扣除已付的预付款,重复支付了运费。发现多付后,王某立即联系杨某要求返还,但对方先是借故推脱,后拒绝沟通,迟迟不予退还。
该案转入汊涧法庭后,经双方同意展开先行调解。驻庭调解员第一时间与杨某取得联系,但其态度消极。调解员随即向承办法官反馈情况,法官主动介入,明确告知杨某:其多收的运费在法律上构成不当得利,依法负有返还义务;若拒不返还,不仅需承担还款责任,还可能面临诉讼成本增加、征信受损等不利后果。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杨某认识到问题的严肃性,态度明显转变。
调解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当面协商。在确认事实无误的基础上,结合双方的过错程度,提出了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杨某当场通过转账返还了多收的运费,王某收款后当即提交撤诉申请,纠纷就此圆满化解。(赵新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