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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发布演唱会消费提示

滁州网讯(全媒体记者胡文峰 通讯员刘日华)本周末,张韶涵巡回演唱会将在滁州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随着演出临近,食品、住宿、交通等消费需求集中释放。日前,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安全消费提示,涵盖食品安全、广告宣传、价格行为、特种设备运行及消费维权等多个方面。

在食品安全上,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场馆及周边所有临时售卖点、便利店、零食摊位必须亮证经营,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备案凭证须悬挂在醒目位置。经营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冷链储存不到位的冷饮熟食及来源不明的散装食品。

针对广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强调,各类商家、酒店民宿、票务中介发布的线下海报或线上宣传必须真实合法,不得使用“最佳”“顶级”“独家”等绝对化用语,严禁谎称“演唱会官方合作酒店”“专属观演套餐”“内部门票名额”“明星同款正品授权”等误导消费者。

住宿、餐饮和出行方面,酒店、民宿不得因客流激增恶意大幅涨价,不得先低价引流再临时加价,不得无故单方面取消已预订订单或设置不合理入住门槛。餐饮经营者须确保食品安全,杜绝“天价菜单”。网约车、出租车须严格按计价规则收费,不得拒载、议价或漫天抬价。消费者应选择正规公共交通或合规网约车,不搭乘“黑车”。

价格行为上,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全市各经营单位须认真落实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场馆、大型商场、接待酒店的电梯、自动扶梯、压力容器、舞台升降机械等必须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张贴使用登记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配齐紧急呼叫系统并保证灵敏有效。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保留发票、小票、电子交易信息等凭证。演唱会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如遇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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