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因灾致损,有哪些保障和救助?
目前主要是政府救助、社会捐助和各种政策性及商业保险
居民在遭遇自然灾害时出现个人财产损失,主要保障有政府救助、社会捐助和各种政策性及商业保险。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规定,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主要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方面。
自 6月份以来,财政部、民政部共下拨15.8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向湖北、江苏、河北等重灾区紧急调拨3.35万顶帐篷、13万床(件)衣被等中央救灾储备物资。安徽已拨付救灾金额3.08亿元、调拨帐篷6010顶、棉被11590床。至7月初,湖北筹集下拨防汛救灾资金7.3亿元,调拨救灾帐篷 2450顶、衣被65400件(床)。
社会捐助由政府民政部门或各种慈善团体等社会机构进行,其募资规模和用途都依据慈善法及团体章程展开。截至7月30日,湖北全省累计接收洪涝灾害救灾捐赠款物32719.29万元。
各种政策性及商业保险,在灾后保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面对此次洪涝灾情,中国保监会要求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完善重大灾害理赔工作预案,优先处理灾区理赔事项,对于灾害理赔中的拖赔、惜赔等行为,将严查重处。至7月上旬,湖北安徽已接保险报案5万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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