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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等地因灾倒塌房屋要还房贷?专家:有清偿义务(2)

房屋因灾损毁怎么办?损毁房屋贷款要不要继续还?

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有相关补助,农房统保可保雨灾,毁损房屋贷款依然有清偿义务

房屋是家庭财产的“大头”,政府在防灾减灾救助上给予重点关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救灾资金和救灾政策都包含了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部分。

安徽要求逐一核查因灾倒损房屋,确定恢复重建对象,登记造册。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房保险等政策衔接整合,执行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湖北湖南等地均有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相关政策。

保险方面,我国房屋保险体系中承保洪水损失的主要是由地方财政补贴保费的政策性房屋保险。近年来,浙江、贵州、江苏等地纷纷开展农房统保惠民工程,2015年安徽山区、库区农房统保金额已升至30万元,责任范围包括雨灾及风灾。

国内房屋保险市场总体看仍不能满足居民“全险”的房屋保障需求。比如,今年一些被洪水冲垮的农村非钢结构住宅,商业保险公司不肯承保,地方也没有开展农房保险试点,灾后重建得不到任何保险支持。专家认为,除了天灾人祸致损,房屋本身也有“保质期”的问题,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量建造的钢筋混凝土居民住宅,就很有必要投保加一道“安全锁”。

还有不少人关心,因灾损毁、倒塌的房屋要不要还房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王雷介绍,房贷依然要还。在水灾导致按揭房屋毁损、倒塌的情形下,房屋作为抵押物毁损、灭失,但银行抵押权并未消灭。如果水灾仅导致按揭房屋部分毁损,银行可以就残存房屋行使抵押权,债务人对不足以偿还的部分仍负担清偿义务。如果水灾导致按揭房屋全部毁损,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债务人对不足以偿还的部分仍然负担清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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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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