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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涧溪派出所妥善救助一流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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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网讯 日前,明光市公安局涧溪派出所在夜间巡逻时发现一名流浪人员,由于该名流浪人员存在精神障碍,无法提供个人及家庭情况,经核查,发现该流浪人员并非明光市涧溪镇辖区内居民。经过公安人员进行全国人像对比,最终确认该流浪人员是安徽亳州人。

随后,明光市涧溪派出所与明光市救助站各派一名工作人员驱车三百公里将这名流浪人员送至亳州市谯城区大杨派出所,直到凌晨两点钟,民警才返回明光市涧溪派出所继续值班。

明光市涧溪派出所民警热心为民,忠诚履职,积极救助流浪人员,赢得辖区群众的好评。

(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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