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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被拘传 释法明理促案结

“我愿意变卖手机偿还欠款。”近日,南谯区人民法院通过耐心劝导顺利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执结,成功为申请执行人兑现到位案款4000元。

2023年3月,李某因房屋装修从张某处购买系统窗、纱窗及配件共计1万余元。后李某支付张某6000元,对剩余4000余元货款迟迟不愿给付,张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偿付张某货款4000余元。调解后,李某却一直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财产查控,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执行材料。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李某督促其履行应尽义务,可李某每次都消极应付“打太极”,以无钱履行为由多番推脱。5月30日,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所在地,将其拘传至法院。

通过释法明理,李某主动提出自行变卖手机偿还货款。当天,在执行法官的陪同下,被执行人变卖了一部手机,并现场将拖欠货款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下一步,南谯区人民法院将在切实加大案件强制执行力度的同时,努力在工作开展中做好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将“如我在执”的思想理念贯彻到执行工作全过程,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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