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渔民要到很远的地方取饮用水。 朱永斌摄
评论:让渔民“上得来 住得下 过得好”
他们祖祖辈辈以船为家、漂泊水上,上无片瓦、下无片地,人数不多、困难不少,但是党和政府始终没有忘记他们。2014年5月7日,全省加快解决以船为家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
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是综合解决渔民居住、就业、看病、子女上学等生产生活问题的有效途径。对此,中央有政策,省、市有部署,渔民充满期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注意到,一些渔民文化水平低、劳动技能低、综合素质低,年龄大,上岸后面临转产转业困难,存在搬回水上的现象;少数渔民对惠民政策不能很好的理解,对上岸存在畏难情绪;部分渔民岸上房子建好了,可水上的居住船没有拆除……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让渔民“上得来、住得下、过得好”是市委、市政府对渔民上岸工作的殷切期望,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要加强对渔民的就业技能培训,设立专项基金,搭建一个渔民就业的平台,介绍一些技术含量不高的岗位给他们就业,让渔民收入有保障。要逐步完善渔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依照城乡低保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渔民意愿,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纳入城乡低保救助,适当降低渔民低保门槛,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特别困难的渔民要提高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要抓好渔民子女教育,在渔民集中的地方建立渔民子女学校,不要让他们再走他们父辈的老路,成为新一代的渔民。要切实抓好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部分在建的集中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入住渔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让渔民对此项工程有直观深刻的了解,解开少数渔民的思想“疙瘩”,用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渔民的幸福指数。要倾听渔民呼声,总结渔民上岸的经验,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1+6”(住房+户籍、就业、教育、医保、低保、社保)政策,让广大渔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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