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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为房产中介顽疾开处方:代办收费得先明示

新安晚报 安徽网(www.ahwang.cn)讯 房源真假难辨、信息标识不全、收费五花八门……这些都是房产中介市场长期以来存在的“顽疾”。昨天,省物价局举行省暨合肥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醒告诫会,对上述“顽疾”一一开出处方。市民如发现房产中介存在价格违规行为,可随时拨打电话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

【顽疾一】

房源真的少假的多

房产中介在门店橱窗、网站等打出房源,等市民上门咨询,却告知“房源已经卖掉了”,然后“顺便”推销其他房源。很多市民可能都中过这“招”。其实这是房产中介利用虚假房源吸引买房人的“套路”。

11 月10 日以来,省物价局联合省住建厅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摸底。结果发现,虚假现象不少见:要么房源不存在,要么房源存在但标示虚假价格。

处方:参照样板明码标价

省物价局人士表示,经营机构应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并公布明码标价公示牌参考样式。记者在公示牌中看到,涉及房源的信息包括所在小区名称、总售价、坐落位置、面积、户型、楼层、建筑结构、装修状况等。如二手房不属于小区,可填写街道、社居委等其他名称。

【顽疾二】

不提土地使用期限

合肥市民林先生最近看二手房,发现一家房产中介在网站上公布的房源很不错,价格也合适。可等他约见卖家看到房产证时,直呼差距太大。原来,房源起初并未标注房龄,而林先生在房产证上看到建筑年份已超过20年,想购买却申请不了贷款。

据了解,由于各房产中介此前没有公布房源信息统一的格式,导致影响房屋价格的关键因素包括土地使用期限等经常不全,进而影响市场交易,甚至损害买房人权益。

处方:使用年限必须公示

土地使用期限对二手房影响较为明显。首先是按揭贷款,使用期限越短,按揭期限也会随之缩短。此外,如果业主打算卖房,使用期限短,房屋估值会受到一定影响。省物价局人士表示,以后,房产中介在公示房源信息时,土地使用起止年限须明确包含在内。

除了土地使用期限,楼龄也是一个关键因素。房屋也有黄金年龄,10 年是一道坎,10 年以上楼龄房屋的各项设施会进入老化期,价值也开始走下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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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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