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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为房产中介顽疾开处方:代办收费得先明示(2)

【顽疾三】

服务收费五花八门

合肥市民詹女士今年3 月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2 万元中介费后,房产中介又向她收取4000 多元贷款服务费。对此,詹女士表示她与房产中介所签合同里并没有这一收费款项。房产中介却称收取贷款服务费是业内规则,他们帮客户跑了腿就应该收取一定费用。

据了解,关于中介服务费的收取,目前各家机构并无统一标准。合肥大多数房产中介会按照总房价2%收取中介费,买卖双方各承担1%。由于其中存在议价空间,因此各家机构报价不一。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代办项目也会收费,但不少房产中介不会跟客户明示。这造成合同外另行收费、加收费用的情况较多。

处方:代办收费得先明示

省物价局要求,二手房中介服务费公示牌应包括中介服务费和代办代收费两项。其中,中介服务费要标明所有收费项目明细、收费标准、收费对象;代收代办费不仅要标明如上明细,还要标明“是否代办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字样。

据了解,房产中介代办代收项目中,贷款评估费是关键。二手房交易流程中,房屋评估一般出现在计税和贷款环节,其主要目的是为征税和放贷提供依据,评估费收取较为普遍。与此同时,贷款评估费一般不会出现在买卖合同里。房产中介往往利用市民不懂行,在合同外另行收取。其间,房产中介大多不会明确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此次,相关部门要求中介机构须明示,如果违反规定,将进行严格处理。市民如发现也可以拨打12358 进行投诉举报。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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