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医疗
鼓励大医院办分院
《规划》鼓励鼓励合肥市知名医疗机构在淮南、六安、桐城设立分院。同时,鼓励积极组建跨区域的医疗投资公司、医院管理公司和医疗集团。允许非公有资本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基本医疗服务主体框架外的公立医疗机构的改制。
根据合肥都市圈城镇共建分布特征,完善各城市急救中心、疾控中心建设,推进区域性大型专业性传染病医院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建设,提高合肥都市圈的卫生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立合肥市、淮南市、六安市、滁州市、桐城市、县城、乡镇、村组医疗卫生网路体系,要求医疗卫生体系覆盖合肥都市圈各个地区。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叶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