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分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因政策调整和考试大纲修订暂停,2017年3月,我市组织新大纲修订后的首次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全市416名考生参加了考试。
考试对原来的计分方式进行了较大调整,共分为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及区域科目考试两部分,其中公共科目考试为理论考试(总分100分),达到80分为合格;区域科目由理论(总分50分)、旅客急救(总分25分)和机械操作(总分25分)三项组成,三项总分达到80分为合格。3月29日,来自滁州市市直的驾驶员官泽成为我市首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的从业人员,他与其他100多名考生一道领取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成为我市首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今后,随着网约车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和落地,还将开展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也将逐步走向深入。

